·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招标 · 第三章 投标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持续巩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招标人(bidder)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首先,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人。所谓“招标项目”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并律应逐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垂华美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