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 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2)评分细则补充说明: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③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④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⑤评标办法相关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⑥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⑦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有效期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⑧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8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组成员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下属关联企业中事业编制人员,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下属关联的投标人需提供其编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近半年内出具的人事情况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电子件均需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该人员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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