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小型(或一个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施工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本次招标按监理标、施工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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