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_投标资格要求_项目总监社保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0月-2026年03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本项目总监不允许有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5)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