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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经开区滨江四期一组团(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

时间:2021-09-14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项目名称

当涂经开区滨江四期一组团(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E3-18-2021-0502

标段名称

当涂经开区滨江四期一组团(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E3-18-2021-0502001001

项目统一代码

2020-340521-47-01-037778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0367号)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市绿洲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及电话

杨涛  0555-675807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当涂县白纻山路399

联系人及电话

江玲   0555-67971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09-09 9: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价()

3898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孙启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0270577

监理服务期

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6729562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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