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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中]马鞍山市综合保税区场站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时间:2021-04-19    点击: 次    来源:安徽招投标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0-F-H-2021-0267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综合保税区场站特种车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凌迪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石门路2666号中环CBD-D915室

中标(成交)金额:48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1.6吨前移式电动叉车

品牌:林德

规格型号:CQD/R16S

数量:1辆

单价:275000.00
其他主要标的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文祥夏春香韩来任唐天广王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金额:72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

联系人:王狄

联系方式:555-558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5208835、5200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况文娟、林海

电话:0555-52088355200794

附件:招标文件-马鞍山市综合保税区场站特种车辆采购项目.pdf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pdf

       主要成交标的.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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