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7 点击: 次 来源:淮南公共资源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银杏林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编号:2021GCHNG1566)作如下更改和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此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现统一答复如下: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已竣工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主体为公园(按照CB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的规定,公园类型是指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或游园)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业绩。是指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或游园的园林景观绿化业绩均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公园园林景观绿化业绩?答:是的,按照GB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的规定,公园类型是指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或游园,故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或游园这四种类型均属于公园,相应此四种类型的园林景观绿化业绩均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公园园林景观绿化业绩。另清单问题答复具体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下载澄清文件,并按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变。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淮南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6日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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