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4 点击: 次 来源:芜湖公共资源交易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正在公告]芜湖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小型施工协议库服务项目芜湖市湾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小型施工协议库服务项目—III标段装饰装修工程[2020-10-12 15:12:31] 芜湖市湾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小型施工协议库服务项目 —III标段装饰装修工程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WH12GC2020QT8602 受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芜湖市湾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小型施工协议库服务项目—III标段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房屋建筑类市政类装饰装修类项目工程协议维修服务库—III标段装饰装修工程(本项目为纸质征集) 二、招标人: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芜湖市湾沚区房屋建筑类市政类装饰装修类项目工程协议维修服务库—III标段装饰装修工程。本标段为装饰装修工程,全区政府性投资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在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服务期内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限额标准调整的另行通知)参与库内抽取。本次征集仅针对企业注册地址在芜湖市湾沚区(原芜湖县)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本次征集不限入库施工企业数量,即所有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施工企业。。 2、项目工程总投资:0.00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入围期限:有效期为从协议库正式启用之日起三年。 5、本服务库原则上每半年增补一次(即每年的1月、7月),增补条件与本次征集条件相同。 6、公示期如有单位不符合有关规定将取消其入围资格。服务期内,建库单位进行动态核查管理,核查发现入库企业不符合入库条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企业项目抽取资格,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清退出库。 7、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8、企业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3年内(自征集截止之日起追溯3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禁止、限制承接业务的,均取消其参加征集的资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III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在芜湖市湾沚区(原芜湖县)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截止至开标时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必须均为芜湖市湾沚区(原芜湖县)内,且各证件信息一致,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入库企业须提供芜湖市湾沚区(原芜湖县)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发票领用簿。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入库企业须有至少二名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须提供近三个月(7月.8月.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中6类情形的须附证明材料 ,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住建部门颁发)。 4、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时至2020年10月21日17:30时。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征集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相关文件。 3、招标资料费:本项目暂不收取。 六、应征文件的编制要求 1、应征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应征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应征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应征投标人承担。 3、应征投标人递交的应征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不退还,请应征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 4、应征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一致,若发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应征文件被误读等不利后果由应征投标人承担。 5、应征文件数量: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应征文件密封:应征文件应胶装成册。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应征投标人名称。外封上应盖有应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七、应征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30 注:应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0年10月27日08:00~2020年10月27日10:30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递交应征文件并进行签到,于10:30之后进行签到的不予接受。 注:由于该项目潜在投标人家数较多,请各潜在投标人宜于2020年10月27日08:00~2020年10月27日10:00递交应征文件并进行签到 2、应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应征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1)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征文件递交时间之后递交的; (2)应征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密封的。 3、应征文件的递交(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III标段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5、现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1)账户一: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芜湖县支行 账号:1102201021000553180022027 (2)账户二: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 账号:185748193002 八、应征文件的审核 1、组织专家组成征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征集文件要求对所有应征文件的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评审。 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
符合性审查内容包括:
3、评委会成员独立评审后,如对应征投标人某项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有不同意见,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 4、评委会判定应征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应征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的内容时除外。 5、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核通过的应征投标人将进行网上公告。 九、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和中标价的确定 服务项目采用系统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企业,具体抽取办法及操作流程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一)委托人应当按照“一事一选”原则,在网上服务超市企业名录中随机抽取确定服务企业。 (二)委托人发布公告后,管理系统向网上服务超市企业名录中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发送公告信息。 (三)有参加意向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施工单位报名时须同时确定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会在系统中锁定,不可参加其他项目报名直到该项目完成(为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每一入围单位中的每一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2项零星工程的施工任务)。 (四)服务项目中标单位的确定: 项目采用系统随机抽取方式。委托人应当按照“一事一选”原则,在网上服务超市企业名录中随机抽取确定服务企业。委托人发布公告后,管理系统向网上服务超市企业名录中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发送公告信息。有参加意向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施工单位报名时须同时确定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会在系统中锁定,不可参加其他项目报名直到该项目完成(为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每一入围单位中的每一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2项零星工程的施工任务)。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数量在2家(含)以上的,委托人全部发起抽取,系统随机抽取确定中选单位。 (五)中标单位施工合同价的确定 合同价格确定标准:控制价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区间为控制价*0.9(中标系数)、控制价在10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区间为控制价*0.85(中标系数)、控制价在200-300万元(不含300万元)区间为控制价*0.8(中标系数)、控制价在300-400万元(不含400万元)区间为控制价*0.78(中标系数)。 十、投标保证金退付程序:入围单位保证金暂不退,其他未入选单位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的基本账户。入围单位办理完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在中标通知书生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起退付。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入围单位在中标公告挂网后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入围单位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入围通知书。 (二)履约保证金帐户: (1)帐户一: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芜湖县支行 账号:1102201021000553180 (2)账户二: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 账号:187247398899 (三)退付:入围单位在服务期满后,若无在建项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二、工期、质量 本项目工期在具体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质量:合格及以上。 十三、其他事项 1、本网上服务超市企业名录使用期间如遇上级文件对招投标相关政策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2、 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四、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且在芜湖县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截止至开标时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必须均为芜湖县内且证件信息一致)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十五、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期间,考虑该项目投标单位数量较多,请各单位指派一位代表前往现场递交应征文件,并且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码检测;如因不配合检测工作导致延误递交应征文件,后果自负。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5652113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滨湖二期16栋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童美群 十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亚运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8楼803室 联系电话:0553-8791812 十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2521393 咨询电话:0553-3121801;18226726295;18019921836(技术咨询) 招标人: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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